信用卡業務新規出臺 透支利息最高可打七折

使用信用卡已經成為一種消費習慣。(資料圖)
核心提示:
上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表示,為了完善信用卡業務市場化機制,滿足社會公眾日益豐富的信用卡支付需求,提升信用卡服務質量,明年1 月1 日起,新規下信用卡“違約金”將取代“滯納金”,并禁止收取超限費,持卡人通過ATM 等自助機每卡每日累計預借現金最高額度提至1 萬元人民幣等,同時透支的利息相比現在最高打7 折、免息期可以超過60 天、每個月的最低還款金額還可以和銀行再商量,習慣刷信用卡透支的人可以更愉快地買買買了。屆時,這項新舉措都將給持卡人帶來怎樣不同的用卡體驗?在辦理信用卡時增加了多少選擇空間?使用期間又會節省下什么費用?日前,記者采訪了廣發銀行河源分行、中國郵儲銀行河源市分行、中國銀行河源分行相關人士。
透支利息最高可打7折
信用卡作為貸記卡,其透支利率標準一直是全國統一管理,即如果持卡人刷取信用卡的金額超過限額,那么超額部分將按照統一的利率計息,各家銀行沒有差異。而在央行信用卡新規正式落實后,現行統一規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標準將被取消。信用卡透支的計結息方式,以及對信用卡溢繳款是否計付利息及其利率標準,由發卡機構自主確定。
然而,取消統一標準并不代表沒有限制。新規指出,對于透支利率標準將實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區間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 倍。如果你習慣透支信用卡超前消費,那新規絕對是利好。據悉,目前各家銀行的透支利息均執行央行規定的日息萬分之五。而在新規下變成了日息在0.035%~0.05%之間的彈性區間,最高也不過是現在的利率水平。以7 折為例,假如持卡人黃先生的賬單日為每月7 日,4 月1 日刷卡20000 元,那在到期還款日4 月25 日只償還最低還款額2000 元,則5 月7 日的賬單上的透支利息就是:20000 元×0.035%×23 天(4 月2 日~4 月24 日)+18000 元×0.035%× 13 天(4 月25 日~5 月7 日)=161 元+81.9 元= 242.9 元。如果按照現在的規定,黃先生要還347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到期還款日只還了最低還款額,是不能享受免息期的。免息還款期只有在到期還款日前全額還款才可享受。
取消免息還款期、最低還款額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對于持卡人逾期未還款的行為處置也做出了新的規定,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于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同時,發卡機構向持卡人提供超過授信額度用卡服務的,不得收取超限費。發卡機構對向持卡人收取的違約金和年費、取現手續費、貨幣兌換費等服務費用不得計收利息。
據悉,目前,各家銀行信用卡的最低還款額也是固定的,不得低于當月透支余額的 10%。而明年開始,則由發卡銀行自行決定。需要提醒的是,最低還款比例減少意味著你接下來還款壓力會越來越大。此外,這次在新規中,央行還把“免息期最長60 天”這一規定取消了。不過,目前各家銀行的免息期都沒有用足上限,部分銀行的免息期為25 天~56 天,而多數銀行為20 天~50 天。因此,有業內人士認為,銀行明年定下的實際免息期和最低還款額,還是要根據銀行自己的資金成本和策略來決定。
現行規定如果賬單到期時還不上最低還款額,那就必須交滯納金了。而在信用卡新規中,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滯納金,但這并不等于還不上也不用罰錢,而是改為由銀行收取“違約金”。相比統一收取,違約金的好處在于,是由銀行和持卡人自行商議決定的。
每日最多可從ATM“借”1萬元現金
據了解,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具有無交易背景的特點,是發卡機構為便利持卡人日常資金使用而推出的特殊服務。可見對于該業務的風險控制主要依賴于發卡機構,而改革舉措需更多兼顧風險防范。急需現金,那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可以幫到你:能取現、轉賬還有充值。新規提出,為合理平衡持卡人提現需求和風險防范需要,將持卡人通過ATM 辦理信用卡現金提取業務的限額,由現行每卡每日累計人民幣2000 元提高至人民幣1萬元。
此外在新規中,央行在預借現金業務中細分了一種叫“現金充值”,指的是持卡人將信用卡預借現金額度內資金劃轉到本人在非銀行支付機構開立的支付賬戶。由于預借現金是不能享受免息還款的,所以從取現當天起至清償日,銀行要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收利息,而且按月計收復利。不過,新規下每個持卡人的透支利率會跟自身的用卡習慣和用卡記錄有關,如果持卡人經常發生滯納行為,那可能就沒法享受優惠了。
本報記者 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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